5/16日這一天,來到「中壢」某知名的「南北雜貨食品批發食品行」,
購買一些端午節包粽子所須需的材料,也就順手買了一包「爆槳奶油麵包」,
想說當隔日的早餐....
5/17如往常,一早起床準備早餐,
將昨日的麵包放入烤箱加熱一番(才會有爆獎的感覺),
就在大家享用早餐的當中…棠媽發現了令人作噁的事…
麵包...麵包...餡裡竟然加料…
麵包餡裡躺著的是一隻「蒼蠅」ㄋㄟ…
整個就是惡心~不舒服....把剛剛吃的全吐出來…很傻眼吧...!!
寶貝們直問為什麼會這樣不衛生啊?
棠媽也是第一次遇到這樣的食安問題!
接著,帶著麵包驅車前往商行!
一踏進商行更讓棠媽傻眼嘞....結果是~老闆跟本還沒聽我開口說話,
只看著我手上拿的麵包,就直接叫我把東西放在櫃檯上~退錢給我,
根本不想理我耶....!!!棠媽整個超傻眼的…
連一句道歉也沒有!好像一點責任都沒有~感覺就是習以為常的樣子,
繼續作他的生意去!
棠媽也沒有要他賠償的意思,至少要誠心的道歉吧!
總要有合理的解釋&處理吧!
而且是不是該把這項商品先下架,確認無慮之後才再開始販賣給客人呢?
帶著啞巴吃黃蓮的心情回到家裡....
但心中仍還是很疑惑,
這「爆槳奶油麵包」到底是在怎樣的環境生產出來的食品呢??
還有多少人吃了這不衛生的「爆槳奶油麵包」而不自知呢???
棠媽總覺得消費者不要自認倒楣+悶聲不響,有權力&義務為自己的
食安問題把關呀!!
所以決定向當地衛生局舉發這家有衛生堪慮的工廠~
案件類別 衛生醫療行政類 - 食品衛生
5/17信的內容
敬愛的市長:
日前,本人於中壢市商店購買貴市轄管匠×企業有限公司
(燕巢區安林四街×號)
所生產的麵包,赫然發現麵包內餡有ㄧ隻蒼蠅,真令人作噁,
全家頓時感覺非常不舒服,
只想呈請市長,派員督檢該公司生產製作環境,以維食品衛生及人身安全,
敬祝身體健康,市運昌隆 ×××敬上
5/22處理的結果
敬愛的×小姐您好:
有關您反映於中壢市商店購買匠×企業有限公司
(高雄市燕巢區安林四街×號)
所生產麵包內餡有蒼蠅,質疑該公司生產製作環境及食品衛生安全乙案,
市長非常重視,經交本局處理,茲將處理結果敬復如下:
本局於103年05月20日派員前往查察,已輔導業者製作食品
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相關規定。
非常感謝您的建言,倘您對本案處理結果還有任何疑問,
可與本局食品衛生科承辦人×小姐電話07-7134×××分機××××聯繫,
我們同仁將會詳細為您說明。
再次感謝您對食品衛生的關心並熱心提供建言。
敬祝您身體健康、萬事如意
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局長何啟功敬復
心情驛站:
雖然感覺是很制式~了無新意的回覆!
但至少讓主管機關&業者知道他们的食安問題&責任所在....